零體罰入法 立院一審通過
http://publish.lihpao.com/Education/2005/12/29/05A12281/index.html

  「人本說人權大於一切,可是人權相對也不能影響到別人。」賴淑媛認為配套措施都沒想好,如果有學生真的非常頑劣,影響到其他學生,那其他學生的受教權與人權,人本又置於何處?

  我本來就零體罰,但我在教學現場思考的是,為什麼教師的權益常放在學生的權益之後?當學生愈來愈任性,對老師的要求卻愈來愈多,學校將能培育出什麼樣的年輕人給未來?為什麼讓老師們唱著「教育國之本」,但教育改革卻又讓老師們愈來愈無力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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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ungch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